「2022报名必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名流程

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名流程

1、登陆报考平台

地址栏中输入,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



友情提示:

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

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

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

2、新考生注册




填写学历学位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A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B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学历上的身份证信息与注册时所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C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D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必须使用学信网可查的真实学历。)。

E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F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上传考生照片


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如下:

照片要求:照片必须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照片大小在10K左右。

照片规格: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5)查询注册结果

A、等待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学历信息

报考人员在完成注册信息填写、照片上传、学历信息填写后,将会到达以下报名页面(如下图所示),系统自动在线核验,并于注册24小时后再登录。界面如下:

B、24小时后登录官网查看核验结果

核验结果一般有三种情况:

1、核验/操作状态显示【通过】的文字,代表报考人员的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已通过审核,待报名入口开通后,即可登录报名“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2、核验状态显示【未通过】的文字,代表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审核,但并不影响报名。

3、核验状态显示【需人工审核】的文字,代表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需通过人工审核。

系统显示结果为“需人工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去现场进行人工审核。

3、在线报名


(2)进入系统后,选择要报考的考试,以“咨询工程师”为例(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类同):




(3)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





(5)承诺书签署之后,会出现两种情况:

A系统自动完成报考资格核验,此时“资格核验”框为蓝色,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之后,报名完成。


B、系统无法完成报考资格核验,会弹出对话框“你需要进行审核”,此时“资格核验”框为黄色。此时,需要去各地市的人工审核点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完毕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4、报名常见问题

(1)考生注册时,提示证件号码已存在

若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请确认是否已注册,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进行查询,若没有信息可以继续注册。若查询到注册信息,忘记密码问题或手机号码已更换,需要找回密码的,请咨询省考试管理机构。

(2)考生注册时,提示手机号已注册

1)若提示手机号码已注册,更换其他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若确认该手机为本人手机,联系所在省考试管理机构,解绑已注册的手机,然后再进行注册。

(3)考生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

1)查看手机是否进行了信息拦截。

(4)用户名或密码忘记

可通过考生登录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通过预留问题找回或短信验证码找回。若忘记预留问题答案或手机号码已更换,请咨询省考试管理机构。

(5)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打开照片时,提示照片不是jpg格式

将需要处理的照片使用画图或photoshop等图片处理工具,另存为.jpg格式后再进行处理。

(6)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已处理仍无法上传

2)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已处理,仍无法上传的,请更换网络环境后进行上传。

(7)考生需要更换照片

若考生因照片显示不全、照片拍摄时间过久等原因需更换的,请咨询省考试管理机构。

(8)如何查看学历学位信息是否通过

(9)学历或学位在学信网可以查到,在报名系统中提示未通过核验,如何处理?

1)若在报名系统中提示核验未通过,在报名时按报名地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2)核验未通过的不影响报名,报名时,会根据当地审核部门要求,进行人工核验或网上上传材料,请报名时查看报名地区具体要求。

3)人工核验通过后,报考该项考试时均为核验已通过。

4)请不要重复添加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添加5条,且不能删除。

(10)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姓名和现在的姓名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若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姓名和现在的姓名不一致的,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相关规定,进行人工核验。

(11)无学位的人员是否需要添加学位信息?

(12)准考证打印时间已过,如何打印或查询准考证信息?

请咨询省考试管理机构,各省咨询电话:

序号

省市名称

咨询电话

1

北京市

12333

2

天津市

12333支付咨询:95516

3

河北省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

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张家口市职称考试中心: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廊坊市职称考试中心:

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

省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省考试中心证书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4

山西省

考试咨询支付咨询(易宝):4001-500-800

5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公共服务大厅、6600198

乌兰察布市、8159295

赤峰市

呼伦贝尔市

鄂尔多斯市

巴彦淖尔市、8527224

包头市

通辽市、2297995、2297992

兴安盟

阿拉善盟、6100866

乌海市、6985798

锡盟

6

辽宁省

沈阳市考试院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部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部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68号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二楼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4136266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

盘锦市人社服务中心221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72688456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30号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楼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分中心人事考试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二楼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024-12333-0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B0102

7

大连市

12333或、支付咨询:95516

8

吉林省

省(中)直考区:(报名期间专用);

长春市综合管理

财务发票

报考资格审查

考试考核

证书发放

信息管理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

通化市;

白山市;

白城市(3);

延边州(4);

松原市。

9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0451-84652833

齐齐哈尔市0452-2576338

牡丹江市0453-6172092

佳木斯市0454-3986540

双鸭山市0469-6698080

鹤岗市0468—3455159、3430081

绥化市0455-8388247

大庆市0459-6282187

七台河市0464-8252315

伊春市0458-3776322

鸡西市0467-2386626

黑河市0456-2849999

大兴安岭地区0457-2756405

省直0451-51995471

证书咨询

10

上海市

11

江苏省

考务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16-12333,80800320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798098

考务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65109680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65109680

考务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

考务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8195110

考务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84432609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4432609

泰州网上报名咨询电话:、86896181、86397550

证书及发票领取咨询电话:、86896090

考务咨询电话0527-1233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省直

一二级建筑师、一二级建造师、造价、监理、勘察设计、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城市规划师:

12

浙江省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义乌:

台州:

丽水:

省直: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各项考试考务文件。

13

安徽省

合肥0551-12333-2

芜湖

蚌埠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淮南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马鞍山

淮北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铜陵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安庆

黄山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亳州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阜阳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宿州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滁州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六安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宣城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池州考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省直考务咨询电话:

经济、翻译、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机考

考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各项考试考务文件

证书咨询电话:

易宝支付咨询电话:95070

14

福建省

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和勘察设计考试,咨询电话为,其他考试请考生按所在报名地咨询以下电话

省直:报名缴费

福州

厦门0592-12333

三明

泉州

漳州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

15

江西省

12333

16

山东省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证书办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0532-12333

淄博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考务咨询:证书办理: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证书办理: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5205361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8173698证书办理:

德州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17

河南省

0371-12333、、61612715证书咨询电话:

18

湖北省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27-12333-0、87325060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82618011

黄石市人事考试院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3796319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荆州市人事考试院

荆门市人事考试局

鄂州市人事考试院

孝感市人事考试院

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随州市人事考试院

恩施州人事考试院

仙桃市人事考试中心

天门市人事考试院

潜江市人事考试院

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

19

湖南省

省直考点,84718383

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衡阳市

邵阳市

岳阳市

常德市

张家界市

益阳市

娄底市

郴州市

永州市

怀化市

湘西州

20

广东省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20-12345

深圳市考试院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020-12333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西段669号)C区三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0771-12333-转“区本级”

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五楼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原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

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3210291

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五楼501、503室)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

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贵港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4562101

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

崇左市人事考试中心

崇左市友谊大道2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玉林市人事考试院、2680828

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7室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2866050

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

22

海南省

、65339752

23

武汉市

24

深圳市

25

四川省

咨询考务

技术

26

贵州省

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政策咨询请拨打各考试简章的资格审查电话。

经济师考试请咨询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贵阳市:

遵义市:

安顺市:

六盘水市:

黔南州:

黔东南州:

黔西南州:

毕节市:

铜仁市:

27

云南省

报名技术咨询:087163630349考务咨询电话:087163632444、087163630347

28

西藏自治区

、6845919

29

重庆市

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

报名咨询电话:、86868815

30

陕西省

,89530805

31

甘肃省

1、建筑类资格考试(含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城乡规划工程师、勘察设计等)

咨询电话:

2、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测绘师、统计(初、中、高级)

咨询电话:

3、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出版(初、中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

咨询电话:

4、经济师(初、中、高级)、翻译(一、二、三级)、审计(初、中、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

咨询电话:

5、资格证书发放、办理

咨询电话:、8707517

32

青海省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证书咨询电话:

33

宁夏回族自治区

、5099131现场审核:、5555752、5555753

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991-12333

35

新疆兵团

网上缴费(易宝)咨询电话:95070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路人力资源市场

第二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德爱路人社大厦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图木舒克市刀郎西街1号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考试中心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人社局320室

第五师双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五家渠市长安东街1号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新疆奎屯市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东路8号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考试中心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

第九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绿翔大厦

第十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新疆兵团十师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号

第十四师昆玉市人社局新疆昆玉市玉枣路1号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3号天鸿综合楼3楼、8883053

二、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说明

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2、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范围是什么?

这次试点的范围是2019年下半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级、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经济(初级、中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下半年)。

3、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

4、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

包括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5、报考人员怎么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说明:新老考生均要签署!!

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按照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7、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8、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7、8说明及官方补充:

.新老考生均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登录个人帐号提交学历和学位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成功后方可报考。

.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学位学历只能添加三次(也有说5次),如果还有问题,只能等待人工审核。

.学历学位在线审核不通过不影响报名,但须按报考地资格审核部门规定办理。

.目前北京考区核验最高学历,其他考区是否需要填写或核验最高学历目前未知。

9、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会影响报名吗?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不会影响报名,在线核验完成后即可报名。但是,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10、用户注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11、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

(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

(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

(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12、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文件。

13、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6)特别情况审核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14、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15、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16、被发现虚假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7、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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